1998年,中国启动房改,福利分房的旧体制被迅速打破。时隔九年后,新房改运动开启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新航线。看上去,经过这九年的轰轰烈烈之后,政府又回到住房问题的起点。但必须承认的是,当时政府房改并无“重市场轻保障”之意,只是他们处于当时境地无法预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运动轨迹,居民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化并驾齐驱是当时政府如意算盘。可如今,市场已经明显走在保障前面,低收入群体住房无法保障,中低收入群体面对各种重税而艰难供房。
2007年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24号文。新文件简明扼要但十分鲜明地指出:(1)低收入者可以选择政府的廉租房或者拿廉租房补贴解决住房问题;(2)中低收入群体则购买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3)其他收入群体则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可以说,政府之前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已经挂上白旗,市场并非想象中那么容易被控制,房价高居不下、普通老百姓住房问题得不到保障,以至于造成今天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成为实现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
介于前车之鉴,很多人对政府这次房改持支持而怀疑态度。根据1998年国务院下发的纲领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体系”被确定为基本方向,文件同时也规定经济适用房能覆盖群体占城市人口的6成至7成。但从实际执行中却南辕北辙,由于房地产业发展,一方面带动刚性需求,一方面也拉动投资热潮,房地产快速发展,GDP增长率也必然提高。对于各级地方政府来说,大力发展城市经济,最快速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快房地产发展,所以商品住房成为发展主体,而保障性住房长期缺少。
同时地方政府为寻求建设城市和经济发展的资金,开始经营城市土地,地价不断上涨,与此同时经济试用房建设较为缓慢、供不应求。伴随着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开发商很容易利用庞大居住需求而哄抬房价。房价上涨的同时,吸引大量热钱进入,投资性需求快速增长,房价被炒得更高。而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得不到保障,于是政府开始通过一系列宏观政策来调控供需,最终房价依旧高高在上。最后宏观调控转变成住房市场结构性问题,再转到了和谐社会的问题。
以上就是近九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轨迹,由于政府当地一味地追求房地产经济性,而忽略其社会属性,结果造成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突显,和谐社会受到威胁。
如今政府将通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组成的保障性住房将分流需求,将基本方向调回市场与保障并重并驱。从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量来看,这仅是冰山一角,同时中低收入群体界限、比重尚很模糊。若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量过小、地方政府执行不力、房价居高不下,大多数普通家庭仍然将面对购房难的问题。从短期内来看,政府只能解决少量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仍值得思考。
目前在北京和广州两地正在试点两限房,据说这种两限房(即限制套型比例、限制销售价格)效果很不错,但这种两限房目前在高房价城市推广,若能在全国进行大范围的推广,这对于整个国家住房问题来说又多了一种最佳解决方案。
说到这里,如果一切都能如约执行,未来中国房地产将会是如何局面呢?中国贫富差距很明显,两极分化较为严重,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来看,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将逐渐加大以此来缩短贫富差距。低收入群体购买低价保障性住房如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中等收入群体中一部分购买两限房,剩下的一部分中等收入群体将被迫与高收入群体“竞买”商品房,由于保障性住房和两限房的增加,商品房供应量将会减少,商品房价格很可能上涨。
也就是说,廉租房等一系列保障性住房的推出,并非能完全抑制商品房价格,而是使得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从商品房市场中脱离,减少商品房需求。但随着保障性住房推出,商品房开发用地将减少、供应量也会减少,商品房价格完全可能上涨。再说政府也不会抑制商品房价格,毕竟其带动了经济发展,GDP增长率明显,哪个官人不想搞点政绩?这就回到一开始的问题,24号文开启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新航线。面子工程(政绩):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多少?什么时间完成?社会和谐与否?);但商品房市场的主体地位是不可逆转的,即只要你有份工作、有点收入就只能去买商品房。
其实,大多数人特别是中等收入家庭(一直没有分清楚低收入、中等收入的区别与界限,政府如何划分也不得而之,或许月薪800元已经就是中等收入了呢?)住房问题解决的很有限,政府完全可以把那些空置的房子强硬地推入二手房市场。否则,持房率最高的国家,住房问题最严重也不足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