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舟山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省国土资源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格土地市场管理。
一、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招标拍卖人不能少于三人,招标标底、拍卖底价由市、县(区)招拍挂领导小组在招标拍卖前半小时开会确定。完善挂牌出让操作规程和挂牌条件,严禁定向设置。以新闻媒体、互联网、土地交易市场等为公示场所,进一步扩大挂牌公示范围。
二、积极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对投资主体属于民间的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全部实行有偿出让,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仅一家的,实行事前媒体公示制度,无异议的再予以审批。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成立地价监管、评议小组,建立地价监管、评议制度,对所有用地项目的地价评估统一由地价监管、评议小组随机抽查,以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逐步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并逐步推行事前媒体公示制度。对工业用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五、是强化对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底限价。
六、是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按照《浙江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