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民区天相先生家住海珠区南田路南村,祖祖辈辈定居于此地。区天相称,其祖先在这一带曾拥有7所房子。
区天相手中留有几张从民国11年(1922年)直至建国初期(1954年)的地契,记录着一段段历史。其中一张1922年的卖地契约显示:民国那时,一栋位于如今市中心,并且带有私家庭院的“封闭式”别墅成交价为180元。
别墅占地50多平方米
区天相对记者笑称,广州房子的价格真是“今非昔比”。一栋占地50多平方米的老别墅,在民国11年居然只卖180银元。家住南田古道的区天相昨天向记者展示了他家中收藏的一份卖地契约,契约由广东省财政厅出具,虽然纸张已经泛黄,但仍能看到价格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一百八十元〇角〇分”。
民国时期究竟有着怎样的货币状况呢?据史料记载,民国政府于1914年推出了“国币条例”,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国币。民国11年,物价与币值相对稳定,还没出现货币急剧贬值的状况。
区天相笑言,如今看似小数目的180元,“在那时确实是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