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者城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城区土地质量、地价水平及其分布已发生较大变化,我市原有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已不能真实反映当前的客观实际,需要进行修订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原土地定级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编制了《湘潭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技术报告》,2004年5月国土资源部验收合格,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湘潭市城区土地定级估价成果,是政府加强土地资产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价格,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基础,也是制定有关土地税、费政策,进行宗地地价评估的主要依据。 本次成果采用分类定级的办法,其中商业用地分为六个级别,住宅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四个级别,与原有成果的综合定级明显不同。 本次成果更新对基准地价的内涵作了明确界定,各级别、各类型土地的基准地价对应一定的用地类型、权利状况、使用年期、估价期日、容积率、建筑密度、开发程度及土地深度等。 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和土地资产入股等的土地价格计算,应根据土地用途类型,在基准地价基础上,按照《湘潭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技术报告》确定的宗地地价修正体系,经土地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使用年期、估价期日、容积率、开发程度、土地深度、位置偏离度等修正后,作为土地资产额的依据。 市城区土地的基准地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动而发生变化。市人民政府原则上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基准地价,以便合理调控土地价格。 根据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规定,调整市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取纯出让金的标准,工业用地不低于评估地价的30%,住宅用地不低于评估地价的38%,商业用地和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不低于评估地价的40%,市人民政府潭政发[2001]14号文件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作废。 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 1、湘潭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2、湘潭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3、湘潭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4、湘潭市城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5、湘潭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6、湘潭市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7、湘潭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湘潭市城区商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
Ⅰ
大湖街---市塑料五厂旁小路---韶山路北侧小路---和平路---雨湖路---人民路所包围的区域
Ⅱ
1、一级地边界以外,朝阳路---白马湖---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西边界---韶山西路两侧---胜利弯小路---建设北路(至和平公园)两侧---广云路---市压缩机厂、市饲料厂旁小路---韶山东路(至泗州路)两侧---繁城西村小路---雨湖街---湖园路---房产管理局---湘江所包围的区域2、以砂子岭为中心,沿宝庆路向南延伸至迎宾路,沿潭衡路向南延伸至昭潭汽修厂,沿潭邵路向西延伸至规划广云路口,沿韶山西路向东与二级地一片相连3、以建设路口为中心,沿河东大道向东延伸至湘钢技校,沿岚园路向西延伸至东泗路,沿建设南路向南延伸至霞光路,沿建设中路向北延伸至市环境监测站
Ⅲ
1、河西二级地边界以外,易家湖、谭家湾以东,秋皮塘、先锋乡政府旁小路、江麓中学及湘黔铁路以南,三大桥连接线以西,湘江以北的区域2、河东二级地边界以外,东泗路、菊花塘公园以东,湘江、东湖路、规划福星东路以南,丝绸路以西,芙蓉路以北及建设南路(至书院路)两侧、芙蓉路(至汽车东站)两侧、河东大道两侧的区域3、以板马路口为中心,向南延伸至河东大道,向东延伸至市红十字会医院,向北延伸至纺织机械厂,向西延伸至纺织印染厂
Ⅳ
1、河西三级地西边界以西、北边界以北,南至湘江、易家屋场水渠,西至西屋里、中竹山湾水渠并沿潭邵路向西延伸至木材市场,北湘黔铁路及潭锰路(北至三块碑)两侧的区域2、河西三大桥连接线与湘黔铁路之间及北二环连接线(北至新其塘)两侧的区域3、河东三级地2片边界以外,省粮食技校旁小路、楠竹山、谱家屋场、峨眉路以东,南国路、书院路以北,吉安路以西,湘黔铁路、湘江以南及芙蓉东路(至铁路)两侧的区域4、河东三级地3片边界以外,东至毛正坝、省轻机机电分厂围墙,北至板竹路口,西至湘纺供水站,南至湘黔铁路。
Ⅴ
1、河西四级地边界以外,康家围子、月塘中学以北,朱家坨、羊角垄以东,北二环以南,北二环连接线、张家湾、悦心村、老屋湾以西的区域2、河东四级地3片边界以外,泉坝湾、茶园岭以东,湘钢铁路以北、以西,湘黔铁路、湘江以南的区域3、河东四级地4片边界以外,龙塘、龙头坝以西,左家巷子、市起重运输机械厂以南,湘江以东,湘黔铁路以北及长潭公路(北至二环线)两侧的区域
Ⅵ
定级区域内,一、二、三、四、五级地以外的区域
湘潭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大湖路以东,韶山路北侧小路以南,和平路、八仙桥以西,湘江以北的区域
1、河西一级地边界以外,宝庆路、长途电信电路局以东,规划广云路、和平公园、铁路以南,泗洲路以西,湘江以北的区域2、以建设路口为中心,向北延伸至东湖路,向南延伸至李家冲小路,向西延伸至东泗路,向东延伸至宝塔路
1、河西二级地边界以外,湘江以北,窑湾学校、易家湖以东,湘黔铁路以南,三大桥连接线以西的区域2、河东二级地边界以外,东泗路、菊花塘公园西侧小路、新四村水渠以东,电机厂技校南侧小路、电机专科学校、书院路、规划晓塘路以北,吉安路东侧150米以西,湘江、东湖路、湘黔铁路以南及板马路口附近的区域
1、河西三级地边界以外,湘江、易家屋场水渠以北,向家屋场、新屋里小路以东,北二环北侧150米以南,北二环连接线东侧150米、湘黔铁路以西的区域2、河东三级地边界以外,杨家湾、长岭、泗神庙以东,南国路以北,湘钢铁路以东,市第三织布厂、湘江以南的区域
定级区域内,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区域
湘潭市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规划控制区
1、河西商贸中心区:大湖路以东,韶山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湘江以北的区域2、河东行政中心区:宝塔路以东,规划福星路以南,丝绸路以西,芙蓉路以北的区域
韶山路以北,砂子岭、砂子岭鸡场、市一皮鞋厂、高岭路以东,江麓机械厂北界、湘黔铁路以南,泗洲路以西的区域
1、河西一级地西边界、大湖路以西,易家湖、长途电信电路局、秋皮塘以东,湘黔铁路以南,湘江以北的区域2、河西韶山东路—泗洲路—湘黔铁路—三大桥连接线—湘江—八仙桥—和平路所包围的区域3、河东规划控制区2片边界以外,东泗路、菊花塘公园南侧小路以东,吉安路东侧150米以西,南国路、书院路以北,东湖路、市线带厂、规划福星东路、宝塔公园、湘江、湘黔铁路以南的区域4、以板马路口为中心,向南延伸至湘黔铁路,向东延伸至市红十字会医院,向北延伸至纺织机械厂,向西延伸至纺织印染厂
1、河西二级地边界以外,湘江以北,向家屋场、新屋里小路以东,北二环北侧150米以南,北二环连接线东侧150米以东及三大桥连接线与湘黔铁路之间的区域2、河东二级地西边界以西,市三中西侧小路、泗神庙、唐家老屋、枫树坝以东,湘钢铁路以北,湘江以南的区域3、河东二级地西边界以东,湘钢铁路、规划岳塘路以西,湘黔铁路以南,湘江以北的区域4、线带厂小路以东,宝塔公园以西,湘江以南,规划福星东路以北的区域5、板塘铺二级地边界以外,南至湘黔铁路,北至北二环北侧150米,东至茶树围子水渠,西至湘江
定级区域内,一、二、三级地以外的区域
湘潭市城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级别
土地权利
使用年期
容积率
标准深度
开发程度
估价期日
区段
区片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一级地
出让土地使用权
40
1.8
1.5
18
15
12
五通一平
2003.1.1
二级地
1.2
三级地
四级地
1.0
五级地
六级地
湘潭市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70
2.5
2.0
湘潭市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50
湘潭市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级 别
商业基准地价
住宅基准地价
工业基准地价
Ⅰ级
3240
1016
416
Ⅱ级
1617
711
337
Ⅲ级
1021
498
274
Ⅳ级
773
348
222
Ⅴ级
486
244
Ⅵ级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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