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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规定》近日出台,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出租租金统一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以租金冲抵招待费和发放奖金等。 近年来,泰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少数单位公款吃喝现象依然存在,但在财务检查时却无任何反映。原来,这些单位巧妙“套吃”了公有房屋租金,以租金收入不入账、直接冲抵吃喝招待费用等形式,制造勤政廉政、省吃俭用的假象。今年3月份以来,该市对全市8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有房屋出租过程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公有出租房屋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管理,公有房屋租金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并采取“票款分离”的计账办法,出租情况、租金使用情况必须定期对外公示,杜绝利用租金“套吃”。半年来,共查处8家租金未入账单位,累计达145万元,追缴“隐性欠缴租金”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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