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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7]0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局曾于2007年5月28日在《邢台日报》和《河北日报》刊登了公告,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迎宾大道南侧,面积66273.59平方米(99.41亩),净地面积57409.77平方米(84.11亩),挂牌起价为5965万元,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沿北二环主体建筑不低于12层,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4%,绿地率不大于35%。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0日前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0日17点30分前到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6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挂牌时间为:2007年6月21日9时至2007年7月4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三)挂牌出让的详细要求及规定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出让所有地块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钢铁北路1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319)2627191 2627190 联 系 人:方春生 王清群 开户单位:邢台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钢铁路支行 帐号:50-206701040000999 工商银行桥东支行 帐号:0406000109249017569 中国银行 帐号:08326608093001 网址:河北省国土资源网、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