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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朔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公告时间 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10月10日(含双休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20日(上午8:30分至下午5:30分)。 (二)报名地点: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中心。 (三)参加报名竞买的个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竞买申请书和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由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四)经审查符合规定竞买条件的,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通知参加拍卖、挂牌活动。 (五)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办理竞买手续,逾期者不予受理。
五、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07年10月23日上午9时 (二)拍卖地点:待定
六、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07年10月21日至2007年10月30日 (二)挂牌地点: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事务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起始价 根据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以上八宗土地代征面积,均按7.5万元/亩出让,拍卖、挂牌起始价不包含代征面积地价。
十、具体说明 以上8块土地,07—19号、07—15号宗地均应根据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年度土地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量的70%,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此设计,未按此规划设计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十一、银行帐户及联系方式 (一)开 户 行:城区信用联社开发区分社 开户名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朔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帐 号:2011085 (二)联系人:李 峰 秦瑞花 (三)联系电话:0349—2288005 0349—2288002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