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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潼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以下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
一、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独立购买,也可联合购买。
三、公告时间:2007年10月24日起至2007年11月12日止。
四、挂牌时间: 2007年11月13日起至2007年11月26日17:00时止。
五、挂牌地点:潼南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梓潼镇东安大道电耐宾馆2楼)。
六、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持有效证件到潼南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索取有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七、其他事宜: 报名时需一次性缴纳保证金360万元/公顷。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竞买的相应要求、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及交地方式等,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人:邱全能 周 剑 023-44551831 023-44571806
潼南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