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07-B1宗地要求,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建设面积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50%以上;2007-B2宗地要求,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建设面积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 2、其他规划控制指标详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控制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证金帐户一: 开户单位: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853001910308095001 保证金帐户二: 开户单位: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35001667136052500362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领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4日至2007年11月12日16时前,到本局办公楼一楼交易大厅获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挂牌时间及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14日10时在本局办公楼四楼拍卖大厅举行。至竞买申请截止时,符合条件的拍卖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人(不含三人)时拍卖方式改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挂牌交易于2007年11月13日至2007年11月26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在本局办公楼一楼交易大厅接买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交付手续。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按成交价款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八、本次出让成交价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不包括契税。
九、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漳州开发区龙江大道3号 联系电话:0596-6852796 6852328 联 系 人:陈先生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二ОО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