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和《晋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晋江市G2007—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池店镇溜石村,北接晋东海堤,南至溜石村安置用地,西抵福厦高速公路,东邻30米规划路,陈泉路、江滨南路、浦沟支流贯穿其中,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156344平方米用地〔分为A区、B区,其中A区用地面积600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含A1(用地面积38532平方米)、A2(用地面积21469平方米)两个地块;B区用地面积9634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含B1(用地面积40117平方米)、B2(用地面积4193平方米)、B3(用地面积52033平方米)三个地块〕。
(三)土地用途:A区用地为商业金融业用地、B区用地为商住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A区用地40年,B区用地7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建筑高度:泉州世贸中心主楼建筑高度应不少于黄海高200米,层数不少于50层,中标单位应取得机场批复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其余建筑物高度应符合泉州机场净空控制要求;
2、容积率:A区用地总体容积率1.67—2.5,B区用地总体容积率≤3.5;
3、建筑密度:A区用地总体建筑密度≤25%;B区用地计裙房情况下总体建筑密度≤30%,不计裙房情况下建筑密度≤22%;
4、绿地率: A 区、B区用地总体绿地率均≥40%;
5、B区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6、B区的商业部分建设规模,应主要用于居住配套,不得超过B区商住总建筑规模的1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函〔2007〕191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其他相关要求:
1、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可分别成立新公司对A区商业金融业用地和B区商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上述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在晋江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并由新公司直接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交地方式为市土地储备中心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3、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契税,竞得者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市国土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即A区用地)动工时限、开发建设期限、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保证金及其他约定条款按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定的《晋江市G2007—1号地块挂牌说明》(晋土储〔2007〕80号)执行,《晋江市G2007—1号地块挂牌说明》(晋土储〔2007〕80号)作为上述A区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建设保证金2亿元,土地竞得人应于泉州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用地规定的动工建设时间3个月前缴交,并由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按工程进度分四期拨付。
6、A区用地和B区用地的地价数额按两宗用地面积比例确定,即A区用地的地价数额按总成交价款的38%确定,B区用地的地价数额按总成交价款的62%确定。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应出具美国世界贸易中心总部的授权书和在泉州建设世界贸易中心的特许经营权的证书。
(三)晋江市G2007—1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68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17时(须到帐)。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7年12月4日17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北京时间2007年11月23日9时至2007年12月6日17时整(工作日)。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5日至2007年12月4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07年12月4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美国世界贸易中心总部的授权书和在泉州建设世界贸易中心的特许经营权的证书等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4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八、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方式: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39625
传 真:0595-85665335
联 系 人:苏先生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