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告字[040]号
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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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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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南路东侧、娄邵铁路北侧 |
40131.04 |
住宅用地 |
70年 |
容积率:≤3.67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80m |
1890 |
1520 |
50万元及
其整倍数 |
[其余规划指标详见娄底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条2007034号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职工住宅小区出让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二、申请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竞得人确定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无底价增价方式,在限定售房价格内,以报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月3日,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现场查询(不含节假日)。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竞买人可于2008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14日下午17时止,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时间于2008年1月11日下午17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竞投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出具收据)提出申请并填写报价承诺书报价,经挂牌人确认报价后,竞投报价方为有效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时有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条2007034号的规划要求实施,严格执行规划设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经娄底市规划局同意的详规,即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职工住宅小区出让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该宗地确定了具体建设标准(详见挂牌竞买须知)。 (五)竞得人不得将竞得土地分割转让,也不得整体转让。 (六)宗地按土地利用现状出让,拟出让宗地上的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乔木须按相关规定处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该宗地规划没有设计单独的进出道路,出入通道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八)宗地周边的工农矛盾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七、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长青中街73号) 联系电话:0738-8382108 联 系 人:辛 星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