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告字[041]号
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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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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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 |
钢城东
路西侧 |
414.96 |
商服用地 |
40年 |
容积率:2.73
建筑密度:26.1﹪
绿地率:28﹪ |
100 |
100 |
5万元及其整倍数 |
[其余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娄底市条2007043号及娄底市底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北公寓小区规划总平面图。]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投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文件领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期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9日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查阅(不含节假日)。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竞买人可于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21日17时止,到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时间于2008年1月17日17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出具收据),提出申请并填写竞买报价单报价,经挂牌人确认报价后,竞投报价方为有效。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周边工农矛盾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四)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在开发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娄底市条2007043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娄底市底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北公寓小区规划总平面图”的规划要求实施。包括用水、用电、用气、给排水管道和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六)该宗地必须与相邻的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土地整体规划、整体配套、统一实施。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七、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长青中街73号)
联系电话:0738-8382105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