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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告字〔2007〕41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储备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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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增价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竞买起始价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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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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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储地[2007] 34号 |
梅苑开发区白沙洲村 |
101969㎡ |
居住用地 |
70年 |
50万元及其整倍数 |
3500
万元 |
4588
万元 |
25% |
3.8 |
35%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投协议。
三、注意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 在挂牌截止时间2008年1月24日16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取得竞买人资格的竞买人要求竞价的,应举行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设有底价,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能成交。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21日(不含节假日),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21日17时(不含节假日)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接受申请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时间为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24日16时;地点为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七、出让成交价款包含契税和有关规费。竞得人需按成交价另交2%的交易佣金。
八、竞买人受让土地后自行负责宗地范围内环境卫生、道路建设、物业管理、用水、用电、用气、上下水道、地面硬化、绿化和亮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鹏飞 联系电话: 13907386919 07383239816 联系地址: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