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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国土资告字[2007]第3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名称、位置、面积、使用用途: 1、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宗地,位于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面积为3.305亩,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 2、惠宁大街西段北侧宗地,位于市区惠宁大街西段北侧,面积为1.207亩,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规划条件以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图及规划技术指标为准。
四、凡符合竞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竞买;
五、挂牌起始价: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宗地33万元/亩;惠宁大街西段北侧宗地35万元/亩。
六、报名时间:从2007年12月14日起至2008年1月4日上午11时止;报价时间截止到2008年1月14日下午3时。
七、有关报名事项 报名地点:迁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招商部。报名时每宗地需交资料费2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杨店子镇滨河村燕滨路北侧宗地为109万元,惠宁大街西段北侧宗地为42万元。
八、符合竞买条件者请到迁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招商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详情请向招商部咨询,咨询电话:5966833。
200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