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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国土资[2008]7号
经龙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园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设期限 |
| 规划面积 |
其中: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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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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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凤鸣村 |
4.5416 |
3.9031 |
商住用地 |
≤2.6 |
≤28%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20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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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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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28 |
4.3736 |
≤2.6 |
≤28% |
≥35% |
800 |
24个月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购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一)竞买2007P10宗地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元月8日至2008年元月31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报名,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2007P11宗地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元月30日至2008年2月19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报名,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有意竞买2007P10宗地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元月8日至2008年元月31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元月31日16时(北京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元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有意竞买2007P11宗地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元月30日至2008年2月19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2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 (一)2007P10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在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办。 (二)2007P1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定于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2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在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举办。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二)在挂牌截止时点前1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地块挂牌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契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国土局综合楼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6557273 联系人:王先生 陈女士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