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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北金(挂)2008-0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北区金钟河大街南、北两侧,按规划共分为2宗出让地块,即:01地块(包括A街坊、B街坊、C街坊)、02地块。北侧宗地即01地块界址为:东至泰兴路,南至金钟河大街,西至育红路,北至杜鹃道;南侧宗地即02地块界址为:东至泰兴路,南至增光道,西至规划路十五,北至金钟河大街(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情况 该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82281.6平方米,其中:01地块土地面积152526平方米(其中A街坊41308.7平方米、B街坊23157平方米、C街坊88060.3平方米),02地块土地面积29755.6平方米。
(一)01地块有关情况 1、A街坊土地用途为居住,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6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限高不高于100米。 2、B街坊土地用途为居住,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37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5%,建筑限高不高于100米。 3、C街坊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规划建筑面积不大于227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300米。 4、其他要求: 4-1、居住用地建筑规模中包括阳台、阁楼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4-2、居住用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大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70%; 4-3、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配建停车位; 4-4、居住用地应按照《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建设配套设施,其中B街坊中,应规划安排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8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站、3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 4-5、A街坊内应规划安排独立占地的2500平方米幼儿园一座,该幼儿园用地不计入A街坊规划设计指标; 4-6、B街坊西北角已规划预留了35KV变电站用地,规划方案应处理好住宅与该变电站的关系; 4-7、C街坊规划用地性质包括商业金融业及公寓用地,其总建筑规模为227000平方米,其中公寓为123000平方米(建筑规模包括公寓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酒店型、居住型、混合型公寓建筑规模比例为1:1:1)、商业为104000平方米; 4-8、A、C街坊可建设用地范围地下均有规划地铁线位通过,建筑不得占压规划地铁控制线; 4-9、C街坊规划有地铁出入口以及高架平台,建筑规划设计需考虑与地铁出入口、高架平台的结合建设问题。此街坊建筑应布置为地标性建筑,其建筑风格、外檐形式需与金钟河大街、泰兴路交口西南侧地标性建筑相协调; 4-10、各街坊建筑摆位均需考虑对周边现状建筑的影响,满足现行建筑管理规定要求; 4-11、沿育红路、金钟河大街、泰兴路不得设置出入口; 4-12、沿金钟河大街建筑风格、外檐形式应注意与沿线其他地块的统一协调; 4-13、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关于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规定要求。
(二)02地块有关情况 02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总建筑规模不大于14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300米。 其他要求: 1、规划用地性质包括商业金融业及公寓用地,总建筑规模为140000平方米,其中公寓为30000平方米(建筑规模包括公寓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酒店型、居住型、混合型公寓建筑规模比例为1:1:1)、商业为110000平方米; 2、可建设用地范围地下有规划地铁线位通过,建筑不得占压规划地铁控制线; 3、本地块规划有地铁出入口以及高架平台,建筑规划设计需考虑与地铁出入口、高架平台的结合建设问题; 4、本地块建筑应布置为地标性建筑,其建筑风格、外檐形式需与金钟河大街、泰兴路交口西北侧地标性建筑相协调; 5、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配建停车位; 6、沿金钟河大街建筑风格、外檐形式应注意与沿线其他地块的统一协调; 7、规划设计方案应满足关于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规定要求。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居住型公寓70年,混合型公寓50年,商业金融业、酒店型公寓40年。 该地块整体一次性出让、分期交付土地,涉及起始价、拆迁交地协议书等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为60000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8年3月18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9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自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3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21日16: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1月10日
补充公告
津北金(挂)2008-008号地块起始价为274500万元,挂牌活动时间调整为:
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自2008年3月27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二、挂牌时间 本次挂牌起始时间为2008年4月7日9:00,挂牌竞价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自延后的第11个工作日11:00止为挂牌竞价时间。
三、本次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3月18日
补充公告
津北金(挂)2008-008号地块原定于2008年4月7日9: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因故暂停,特此公告。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