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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国土资[2007]450号
经龙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城市建设储备用地2007P07、2007P08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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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P07 |
角美镇社头村 |
0.6011 |
0.6011 |
商住用地 |
≤4.0 |
≤32%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360 |
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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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P08 |
角美镇东山村 |
2.8333 |
2.8333 |
商住用地 |
≤3.0 |
≤35% |
≥3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500 |
24个月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购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18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咨询报名,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11月29日至2007年12月18日,到龙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2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2月19日上午9时在龙海市国土资源局综合楼一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若不足三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地块拍卖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契税、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缴纳。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国土局综合楼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6-6557273 联系人:王先生、陈女士
龙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