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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告字〔2008〕6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储备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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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竞买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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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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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车镇小城镇建设 |
水车镇水车村 |
22232m2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金融 |
26.5% |
1.06 |
35% |
50年 |
10
万元 |
450万元 |
500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投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 在挂牌截止时间2008年3月24日16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取得竞买人资格的竞买人要求竞价的,应举行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设有底价,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2月22日至2008年3月12日12时(不含节假日),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事项: 申请人可于2008年2月22日至2008年3月12日12时(不含节假日)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2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3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至2008年3月24日16时;地点为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七、出让成交价款包含契税和有关规费。 竞得人需按成交价另交2%的交易佣金及1‰的印花税。
八、宗地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由水车镇镇政府全权负责处理。
九、竞买人受让土地后自行负责宗地范围内环境卫生、 道路建设、物业管理、用水、用电、用气、上下水道、地面硬化、绿化和亮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鹏飞 联系电话: 13907386919 07383239816 联系地址: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