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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A宗地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面积2148.7平方米(合3.2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6,建筑密度不大于29.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起始价为38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B宗地位于建设路西段南侧,面积64018.6平方米(合96.027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6,建筑密度不大于31%,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4%。竞买保证金为1900万元,起始价为40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C宗地位于建设路东段南侧,面积14629.8平方米(合21.9447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商业用房面积所占比重不大于9.0%。竞买保证金为450万元,起始价为41万元/亩,增价幅度2万元/亩。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以往有欠缴出让金行为的,在出让金未缴清前不得参加竞买。其中B宗地竞买人报名前须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平政土〔2007〕123号和平新政文〔2007〕37号的要求,并接受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详见挂牌文件)。
三、竞价申请、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6日至2008年2月15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 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6日至2008年2月23日,到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17:30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8年2月15日17:30分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挂牌时间为:2008年2月16日10时至2008年2月25日10时;
四、本次挂牌活动答疑会定于2008年2月1日9时在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举行。
五、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出让人于60日内交付土地,土地按照现状条件交付,竟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此次挂牌成交价款包含以下费用: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定金、土地出让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不包含契税,受让人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契税。
六、成交后事项 本次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土地市场网和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公布出让结果。
七、竞买保证金帐户 开户单位: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平顶山市农行中兴路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6-202101040004709
八、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A宗地由平顶山市地产开发中心承办 B宗地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区分局承办 C宗地由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承办。 联系人:平顶山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付聚山 2966158 平顶山市地产开发中心 牛延兵 2200062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区分局 张凯华 2689529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徐衍伍3987638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