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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2期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委托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编号为LG-0802,位于太原不锈钢生态工业园内,新兰路以东、兴安宿舍区以南,出让面积为275703.4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规划主要指标详见《宗地一出让情况一览表》,出让宗地现有果园、坟墓、移动信号塔及部分建筑物。五个地块一并出让。挂牌起始价为1316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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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不大于) |
建筑密度(不大于) |
绿地率(不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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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8112.52 |
居住 |
3.0 |
2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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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3113.92 |
居住、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3.0 |
2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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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609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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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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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416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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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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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218.82 |
商业 |
4.0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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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57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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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二编号为LG-0803,位于迎泽大街以南、青年路以西、迎泽公园以东,出让面积为72362.03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为48411.88平方米;地块二面积为23950.15平方米);用途:地块一为商业,地块二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最大容积率:地块一为5.0,地块二为4.6;最大建筑密度:地块一为32%,地块二为20%;最小绿地率为30%;控制高度:地块一为250米,地块二为100米。宗地上现有会堂、教学楼、酒店等建筑物。两个地块一并出让。挂牌起始价为5亿元,竞买保证金为3亿元。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按照现状挂牌。 2、公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三编号为L-0804,位于太原水泥厂以东、西铭村以南,出让面积为2110.77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加油站);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0.057;用地性质为加油站。宗地上现建有一座加油店。公开出让起始价为15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20万元。 宗地四编号为L-0805,位于西北格村以北、以东,北格镇法院以西、北格镇公路以南,出让面积为1599.9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加油站);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0.015;宗地上现建有一座加油站。公开出让起始价为6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5万元。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按照现状公开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LG-0802、LG-0803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应于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至二00八年四月八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有意竞买L-0804、L-0805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应于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至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工作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并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意向竞买人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报名时需申报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告知的有关内容,在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中有具体规定和说明。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 1、申请参加竞买LG-0802、LG-0803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按确定的挂牌出让时间(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00八年四月十日)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 2、申请参加竞买L-0804、L-0805宗地的意向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人以上(含三人),按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出让时间为二00八年四月二日;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00八年四月十日。竞得人的确定方式为价高者得。资格审查结果及公开出让方式于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通知意向竞买人,若确定为拍卖,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若确定为挂牌,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同时竞买申请报名时间顺延至二00八年四月八日,顺延期间新报名的竞买人的资格确认于二00八年四月九日通知意向竞买人。出让方式及竞买人一经确定,竞买人须按确定的出让方式、时间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违约。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详情及有关新的变更事项以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内公告牌为准。 太原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金刚堰路2号国土大厦一层) 咨询电话:(0351)3586600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