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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资告字[2008]03号
经海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原海兴建行卫生局防疫站家属院拆迁改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两地块按土地利用现状挂牌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实施拆迁并承担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拆迁时间、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现金或实物)由竞得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确定;宗地内电力线、供水管道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全部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可申请参加。
三、有意竞买者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4月8日,到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书面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10日,到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16时(以拨入账户为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原海兴建行家属院地块: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14日10时。 2、卫生局防疫站家属院地块: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14日11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兴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兴盛街) 联系电话:0317—6615141 联系人: 邢文涛 孙玉先
海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