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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土资并高土告字[2008]01号
根据太原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布局,经太原高新区管委会同意报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太原高新区土地事务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相关情况(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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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体育西二巷、南至南中环街、西至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发展公司、北至科技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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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增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1、2008-1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28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万元)。 2、2008-2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贰万元(¥1362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1360万元)。 3、2008-3地块:起挂价为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元(¥464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整(¥460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2008-1地块: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从事高新文化创意的文化娱乐企业。 2008-2地块: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从事教育、科研或为教育、科研服务的企业。 2008-3地块: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拥有重点高新技术和省级高新技术研发并从事医疗卫生(生物)的企业。
四、申请人获取资料、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25日至 2008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挂牌出让公告期间,到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带有效证件到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报价单。
五、挂牌的时间和地点 以上3宗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4月23日至2008年5月7日在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成交价不包含契税、手续费等。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的以踏勘现场现状和解释为准。 (2)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4)此公告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网进行查阅。 (5)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高新区土地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太原高新区高新街32号高科大厦一层)。 联系人: 张胜伟 邢宗龙 联系电话: 0351-7036399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