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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国土资告字[2008]2号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本次挂牌宗地的详细资料、出让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范围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合法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CTG-0711、CTG-0804宗地挂牌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除外。 ㈡CTG-0803宗地竞买申请人,为符合烟草制品业准入条件的法人单位,并具有满足竞买宗地投资强度要求的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 ㈢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宗地均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28日,到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申请人应于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28日,到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通知书》和竞买号牌;竞买人需持《竞买通知书》和竞买号牌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接受报价时间):2008年4月21日8时30分至2008年4月30日16时; 挂牌地点: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局五楼); 揭牌时间:2008年4月30日16时(各宗出让地块挂牌截止,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 揭牌地点: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拍挂大厅(国土资源局五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㈠ 参加竞买者应于2008年4月28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将竞买申请资料交付沧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㈡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㈢ 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给付成交价款等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㈣ 竞得人必须按照竣工时限的要求按期完成出让宗地的开发建设。 ㈤ 出让人于2008年4月11日上午9时组织申请人现场踏勘挂牌地块,集合地点: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前。竞买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㈥ 挂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正式挂牌日5日前沧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㈦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沧州市国土资源局网进行查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挂牌人: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中路 垂询电话:0317—2104151 联系人:孟 峰 于 洋 开户单位(收款人):沧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沧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5130120109000002307 款项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