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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国土资告字[2008]第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开出让市区平青大公路西侧、五里岗村委会对过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位置、面积、使用用途及年限 该宗地位于市区平青大公路西侧、五里岗村委会对过;面积:5.452亩(3634.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40年。
二、规划条件以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图及规划技术指标为准。
三、凡符合竞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竞买;
四、拍卖起叫价(挂牌起始价) 1600万元/宗(含地上建筑物,其中土地50万元/亩)。本次出让宗地设底价。
五、申请、公开时间和地点 竞买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30日上午11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到4月30日上午11时。本次出让拟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足三人,则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挂牌报价时间截止到2008年5月6日下午3时。
六、报名地点 迁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招商部。报名时需交资料费2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竞买条件者请到迁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招商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详情请向招商部咨询,咨询电话:5966833。
200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