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静(挂)2008-03号等共6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具体地块情况详见附表)。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现状情况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别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投资强度 (万元人民币/公顷) |
出让年限 |
起挂价 (万元 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界址 |
|
1 |
津静(挂)2008-03 |
静海县大邱庄镇静港公路南,跃进渠西侧 |
地界内有部分临时用房,将于2008年4月28日前拆除 |
99439.78 |
工业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0.6 |
30%-45% |
≥1245 |
50 |
2160 |
60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9:30 |
东至:跃进渠 |
|
南至:天津世友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
西至:厂区路 |
|
北至:青年渠 |
|
2 |
津静(挂)2008-19 |
静海县大邱庄镇津王支路东侧 |
地界内有部分临时用房,竟得人可作为施工用房或自行拆除 |
580269 |
工业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0.6 |
30%-45% |
≥1245 |
50 |
13000 |
300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10:00 |
东至:大邱庄镇大屯村土地 |
|
南至:大邱庄镇大屯村土地 |
|
西至:津王支路 |
|
北至:大邱庄镇大屯村土地 |
|
3 |
津静(挂)2008-11 |
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内,子旺道东侧、天保路北侧 |
场清地平 |
40030.1 |
工业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0.7 |
30%-45% |
≥625 |
50 |
1190 |
24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10:30 |
东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南至:天保路 |
|
西至:子旺道 |
|
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4 |
津静(挂)2008-12 |
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内,子兴道西侧 |
场清地平 |
10005.06 |
工业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0.7 |
30%-45% |
≥625 |
50 |
300 |
10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11:00 |
东至:子兴道 |
|
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西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5 |
津静(挂)2008-13 |
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内,子兴道东侧 |
场清地平 |
9374.93 |
工业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0.7 |
30%-45% |
≥625 |
50 |
280 |
10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11:30 |
东至:天津市津科铜业有限公司 |
|
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西至:子兴道 |
|
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
6 |
津静(挂)2008-14 |
静海县子牙环保产业园内,子兴道西侧 |
场清地平 |
95197.75 |
工业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0.7 |
30%-45% |
≥625 |
50 |
2830 |
600 |
2008年5月22日16:00 |
2008年5月23日17:30 |
2008年5月27日12:00 |
东至:子兴道 |
|
南至:王二庄村地 |
|
西至:宗保村地 |
|
北至: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未出让土地 |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已在静海县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在静海县注册新公司; (二)上述6宗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津静(挂)2008-03号、津静(挂)2008-19号地块于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津静(挂)2008-11号、津静(挂)2008-12号、津静(挂)2008-13号、津静(挂)2008-14号地块于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各宗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宗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限、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各宗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城市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五)各宗地块原则上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各宗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4月24日至2008年5月13日,自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5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6宗地块均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具体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窦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19 2891350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另:2008年4月18日公告的津武(挂)G2008-018号地块调整如下:准入产业类别为纺织业、容积率不小于0.8、投资强度不小于1125万元/公顷,其他条件保持不变。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