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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土资厅并经土告字〔2008〕03号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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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经济区锅炉房,西至三十三所,南至彩虹街,北至三十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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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经济区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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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经济区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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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唐华路,西至青特公司、空地,南至空地,北至正阳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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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经济区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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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3日至6月3日,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133小区)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3日至6月3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133小区);挂牌时间分别为: 1、2008-02号地块:2008年5月26日9时至2008年6月5日10时。 2、2008-07号地块:2008年5月26日9时至2008年6月5日11时。 3、2008-08号地块:2008年5月26日9时至2008年6月5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2008-07宗地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竞买人需全面了解太原市关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和经济区管委会的具体要求。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四)、本局认为需要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时,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133小区) 联系电话:0351-7560096 联系 人:李红兵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