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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宝(挂)2008-07号、津宝(挂)2008-08号、津静(挂)2008-16号共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具体地块情况详见附表)。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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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现状情况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别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米) |
投资 强度 (万元人民币/公顷)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 到账期限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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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宝(挂)2008-07号 |
宝坻经济开发区 |
场清地平 |
5163.68 |
工业 |
木制品制造 |
≥0.8 |
≥40% |
≤20% |
≤50 |
≥1500 |
50年 |
130 |
100 |
2008年6月12日16:00 |
2008年6月13日17:30 |
2008年6月17日09:30 |
1、本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该宗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城市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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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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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宝(挂)2008-08号 |
宝坻经济开发区 |
场清地平 |
26614.97 |
工业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0.8 |
≥40% |
≤20% |
≤50 |
≥1500 |
50年 |
600 |
120 |
2008年6月12日16:00 |
2008年6月13日17:30 |
2008年6月17日10:00 |
1、本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该宗地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城市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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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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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津静(挂)2008-16号 |
静海县开发区银海道西侧 |
现状厂房 |
134155.62 |
工业 |
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 |
≥1.0 |
≥45% |
≤20% |
—— |
≥780 |
50年 |
3470 |
700 |
2008年6月12日16:00 |
2008年6月13日17:30 |
2008年6月17日10:30 |
1、该宗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城市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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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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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出让人另行签订有关地上物继续建设及缴纳建设费用等相关事项的协议书,详见挂牌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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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
1、该宗地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问题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城市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2、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 3、该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出让人另行签订有关地上物继续建设及缴纳建设费用等相关事项的协议书,详见挂牌文件;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津宝(挂)2008-07号、津宝(挂)2008-08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津静(挂)2008-16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已在静海县注册或于地块成交后在静海县注册新企业。 本次挂牌出让的各宗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6月2日,自2008年5月22日至2008年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3宗地块均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08年6月3日至2008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具体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28013227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5月14日
补充公告
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津静(挂)2008-16号地块摘牌日期调整至2008年6月27日10:30,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调整至2008年6月24日16:00,竞买申请截止时限调整至2008年6月25日17:30。其他条件不变。 2008年5月16日发布的津港(挂)G2008-003 号地块因故暂停。 特此公告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