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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土告字[2008]007号
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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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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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投资强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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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05 |
周口市建设路南侧、市电信局沙北分局东侧 |
4622.3
(6.9334亩) |
商住 |
≤1.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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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50年
70年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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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27 |
周口市七一路南侧、大庆路西侧 |
1#1.4631亩
2#8.0263亩
3#86.4582亩 |
商住
住宅 |
≤3.5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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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0年
70年 |
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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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33-1 |
周口市文昌路南侧、大庆路东侧 |
81580.6
(122.3709亩) |
商住
住宅 |
≤2.7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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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0年
70年 |
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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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33-2 |
周口市文昌路南侧、大庆路东侧 |
90987.8
(136.4817亩) |
商住
住宅 |
≤2.7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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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0年
70年 |
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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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38-1 |
周口市东环路西侧、庆丰街南侧 |
101991.7
(152.9876亩) |
商住
住宅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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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0年
70年 |
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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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2008-38-2 |
周口市东环路西侧、庆丰街南侧 |
101914
(152.871亩) |
商住
住宅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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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50年
70年 |
400万 |
注:ZK2008-27号宗地为周口师院南校区,现用于新校区置换,三宗地捆绑出让。3#宗地为校区土地,本次出让成交价款仅为土地价格,土地竞得者还应承诺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成交15日内向周口师院另外支付2700万元地上房屋补偿款;二是应同意周师继续使用南校区至新校区交付使用,但周师最迟应在2010年底之前交付土地;ZK2008-33-1、ZK2008-33-2号宗地现存地上建筑物由土地取得者按照本地政策规定进行拆迁补偿。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5月30日,到周口市地产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5月30日,到周口市地产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8时至2008年6月2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出让价款总额为出让地块成交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中心(太昊路中段) 联 系 人:庞瑞锋 联系电话:0394-6071297 传真:0394-6071296 开户单位:周口市地产中心 开 户 行:周口市工行川汇支行 帐 号:1717020109064015834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补 充 通 知
2008年4月30日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周国土告字〔2008〕007号)公告中,ZK2008-27号宗地1#、2#地块停止挂牌,特此通知。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补充通知
2008年4月30日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周国土告字〔2008〕007号)公告中,ZK2008-38-1、ZK2008-38-2号宗地停止挂牌,特此通知。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补充公告
2008年4月30日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周国土告字〔2008〕007号)公告中,ZK2008-33-1、ZK2008-33-2号宗地保证金变更为每宗2500万元;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8时至2008年6月27日17时;另ZK2008-33-1、ZK2008-33-2、ZK2008-38-1、ZK2008-38-2四宗土地使用权如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0日内无条件全额缴清出让价款,特此通知。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