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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国土告字[2008]08号
经珲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HG2008-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置:位于珲春市站前街北侧、文化路西侧;出让面积:6508平方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59.40%,建筑规模约6973.32平方米;用途:公路客运站,出让年限:40年;挂牌起始价:2,765,900.00元。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14日至2008年5月2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55万元,到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14日8时至2008年5月23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意竞买者请到珲春市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索取详细资料。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珲春市新安街(珲春市第二高中西侧) 联系电话:0433-7567020、7512786 联 系 人:蔡承权、姜丰海
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