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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1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1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绿园小区东侧、祥和花园北侧,宗地面积957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5%,容积率≤1.75,绿化率≥35%,建筑平均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3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2、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1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温州路东侧、绿园小区北侧,宗地面积3948.381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4%,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12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3、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朝阳路西段北侧、民政局北侧,宗地面积800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45%,容积率≤2.0,绿化率≤30%,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27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4、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文化路军转楼西侧,一小东侧,宗地面积838.2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0%,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平均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29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5、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文化路中段西侧,影剧院北侧,宗地面积1325.411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建筑密度≤35%,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层数为4.4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41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6、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苗庄中段南侧,宗地面积214.28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5%,容积率≤1.22,绿化率≥26%,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6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5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7.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3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三小西侧、郭岭村北侧,宗地面积516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0%,容积率≤1.8,绿化率≥25%,建筑平均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1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8、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马鞍山大道南侧、原钢二小对面,宗地面积285.0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40%,容积率≤2.0,绿化率≥30%,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9、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0、5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9、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李辉庄培新路东侧、院岭派出所南侧,宗地面积1073.6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24.6%,容积率1.2,绿化率39%,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28.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10、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邮政局家属楼西侧,宗地面积4523.1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0%,容积率≤1.8,绿化率≥40%,建筑平均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135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11、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李辉庄培新路东、李广耀住宅楼北侧,,宗地面积807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建筑密度≤30%,容积率≤1.8,绿化率≥30%,建筑层数为6层,出让年限70 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29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20日至2008年6月17日17时前,到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受理报名。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7日17 时,竞买保证金到期未交纳到位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1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准予竞买。
六、挂牌出让时间 2008年6月10日8时至2008年6月19日17时。
七、挂牌出让地点 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间允许多次报价。 3、竞买人竞买成交后按约定时间、地点交纳出让金,保证金可冲抵出让金,竞买不成交,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市国土资源局将于挂牌起始前5日内在媒介进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375-8123026 联系 人:张全华 苗国正 宋彦峰 开户单位:舞钢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 行:农业银行垭口营业所 帐 号:209201040000161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