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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7月1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堂对编号为G04-08-0069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挂牌出让土地总面积33333.4平方米(折合50.0001亩),位于中山市三角镇蟠龙村,现状为已平整,该出让用地由两幅相连的建设用地组成,公开出让成交后两地块合并作一宗办理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开发建设该地块时必须符合市规划局《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用地规划建设条件》(业务编号:090222008030002)的要求:即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层数不超过6层、高度在24米以内,并根据《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6号文的规定,该用地工业项目的容积率≥0.5、建筑密度应不低于30%、投资强度≥2050元/㎡; 2、行业要求及代码:智能型锁具、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开发、生产(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6年版)的行业代码:3451); 3、投资强度:投资总额不少于陆仟柒佰伍拾万元(即不少于2025元/平方米);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绿地率: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6、环保要求: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出具国土挂牌出让工业用地环保意见的函》执行; 7、建设期限要求:动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竞得人须在竣工期限内建成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并为三角镇本地人口提供不少于150个就业职位,否则原权属单位有权无偿收回该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三、竞买资格要求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生产、销售锁具行业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四、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 挂牌竞投起始价为12,800,000元即约25.6万元/亩,每次最低竞价增幅为100,000元。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
五、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元,竞投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第一期相应出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6月30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六、地价款支付方式及收取帐号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分三期支付完毕: 第一期于2008年7月17日前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 第二期于2008年8月4日前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 第三期于2008年8月12日前支付剩余成交地价款。 地价款收取帐号: 收款单位- 中山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建行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 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1340
七、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缴交总成交地价款3%的出让契税及2%的出让业务费,底价已包含土地出让金市级分成15元/平方米(以收费单位核定为准)。
八、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竞得人付清总成交地价款之日起90天内,由三角镇人民政府按《土地交付协议书》规定将土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用;成交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后,并确认土地交付后,竞得人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九、接受挂牌竞买报价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起始时间:2008年5月28日上午9时整 截止时间:2008年7月1日上午11时整
十、竞买报价申请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3室(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
十一、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缴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报价申请并经确认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报价申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的,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
十二、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 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下午3时整。符合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于2008年7月1日下午2时50分前办理领取竞价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十三、挂牌资料索取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0室
十四、其他: (一)本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的相关事项以本挂牌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房管大楼203室 查询电话:88382011(刘先生) 规划咨询电话:88325212(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549866886(李小姐)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309826、8307661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补充公告(G04-08-0069)
受委托,我办于2008年5月28日在《中山日报》特2版刊登了《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对编号为G04-08-0069,位于三角镇蟠龙村,面积33333.4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因原权属单位提出申请,将该用地竞买人资格要求更改为:“竞买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销售锁具行业资质(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不接受联合竞投”。 其它挂牌出让条件不变。 本补充公告事项与原挂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挂牌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