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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国土告字[2008]4号
经贵溪市人民政府批准,贵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G2008-03号(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5月29日至2008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贵溪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贵溪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24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2008年6月25日15:30时,拍卖地点:贵溪市国土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七、土地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条件。
八、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
九、该项目开发建设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期6个月内动工,24个月内竣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详见拍卖文件资料。
十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贵溪市工行 户 名:贵溪市财政局 账 号:1506221029000042057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溪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01-3771562 联 系 人:徐军成:013607010092 0701-3312880(办) 张国盛:013307010361 0701-3312880(办)
贵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