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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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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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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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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2 |
阿里河镇文化街两侧 |
23800.00 |
商业 |
1.2 |
<50% |
30% |
40 |
2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20日,到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20日,到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给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给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6月20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6月2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470--5623774 联 系 人:鄂春阳
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