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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拟出让地块位于宽城区高压电器厂以东、吉林大药房以南、北亚泰大街以西、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以北,宗地编号3-78-42,土地出让总面积4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级别居住六级,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该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47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上房屋保留,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7月9日9时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7日至2008年7月9日9时前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9日9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0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储备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9时至2008年7月11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8年7月11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厅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156 联 系 人:丁先生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771
二○○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