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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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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长沈公路、北至丙十四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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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7月 9日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详细资料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7日9时至2008年7月9日9时按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9日9时。 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0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该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110万元人民币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9时至2008年7月11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8年7月11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厅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156 联 系 人:丁先生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771
二○○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