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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开土 告字[2008]3号
经阳泉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决定公开出让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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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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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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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中北路东侧 (平坦垴与李家庄交界) |
160220.43 (240.3亩) |
住宅 商业 |
70 40 |
3.0~3.5 |
≤20 |
≤50 |
≥45 |
11627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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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坦垴 (原地毯厂及周边) |
44485.91 (66.73亩) |
住宅 |
70 |
1.6~1.8 |
≤28 |
≤19.5 |
≥40 |
3981 |
3981 |
本次出让地块均为净地,成交价含勘测、评估、公告、场地租金等费用,不含交易服务等费用。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8年7月3日17时确定上述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7月3日,到开发区地产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7月15日(拍卖截止至2008年7月3日),到开发区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5日10时(拍卖截止至2008年7月3日1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5日17时前(拍卖在2008年7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时间和地点 如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7月4日10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时间为2008年7月4日9时至2008年7月17日10时(不含休息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有意竞买者于2008年7月3日10时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开发区土地分局办公楼集合集体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本公告中的获取出让文件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均不含休息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山西阳泉开发区大连路土地分局 联系电话: 0353-2138065 联 系 人: 史守平、崔海蓉、任文琴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