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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土告[2008]1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准,上饶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08-9号、工业2008-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买地块概况及要求 本次竞买出让2008-9号地块位于上饶市沙溪镇建设路、龙门路交汇处西南角,出让土地面积为13333.3平方米;工业2008-3号地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乡磐石村,出让土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
二、竞买地块的主要指标、竞买起始价及地块用地性质、使用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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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占地面积
(m²) |
用地性质 |
使用年限 (年) |
竞买起始价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竞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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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号 |
13333.3 |
居住用地 |
居住70年 |
525 |
150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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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2008-3号 |
66667 |
工业用地 |
工业50年 |
1170 |
150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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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中2008-9地块的竞买价格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工业2008-3地块的竞买价格不含土地契税和印花税。 |
三、竞买对象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单位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竞买者须在2008年6月19日至2008年7月8日上午11时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法人、单位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有关资料。 2、报名地点: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地址:五三大道东延段15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土地保证金交纳: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08年7月8日前到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中买后,所交保证金即转定金,抵算成交价款;未中买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中买者不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户名: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开户银行:信州区农联社南门信用社 账 号:159039010000005077 4、出让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 5、竞买时间:本次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9日下午3时。 6、联系方式: 上饶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所 张小姐:0793-8331871
五、其他相关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上饶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