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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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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宗地东至宏达路,南至和庄镇敬老院,西至莲河,北至大连楼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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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境外人员和机构如欲参加竞买,应事先征得出让人同意。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16日,到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16日,到新郑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保证金交纳凭证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9日9时至2008年7月18日16时(挂牌期限)。
七、挂牌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在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挂牌不成交,无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报价相同,则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且报价均高于截止时报价的,由新郑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土地系现状出让。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郑市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1)62680722 62687396 联 系 人: 周 君 张 方 账户名称:新郑市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41001583010059000939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补充公告
经研究,原定于2008年7月18日16时在新郑市地产交易中心摘牌的(2008)6号地块,挂牌交易截止时间将延期至2008年7月28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08年7月25日16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