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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朝阳区规划路以东、红旗街西三胡同以南、住宅以西、红旗街以北,宗地编号为25-17-43,土地出让面积482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用地,土地级别为商业二级、居住二级,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本项目为控制性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3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规划建筑控制高度<60米,规划建筑密度<30%,规划容积率﹤2.0且大于1.0,规划绿地率>25%。
二、竞买人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23日9点前工作时间内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23日9时前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9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24日1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9时至2008年7月25日9时。挂牌出让仪式定于2008年7月25日9时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156 联 系 人:丁先生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开户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 号:61010155260000771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