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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敦化市土地收购储备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敦化市土地收购储备领导小组批准,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公开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规划要求。 城南小区H地块位于原敦化市人民法院。土地使用权面积1006.2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0.91,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其他规划条件以规划设计为准。
二、竟买人的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以参加竟买,可以独立竟买也可以联合竟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网络竟买申请。竟买人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挂牌设起始价。
四、挂牌时间 本次出让挂牌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竟买人持竟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等,于2008年6月20日前到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敦化市政府政务大厅230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取得竟买资格,办理有关手续。符合竟买资格的竟买人在递交竟买申请书时需交纳竟买保证金。
五、出让宗地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竟得人负责。
六、获取挂牌资料 有关挂牌出让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请到敦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敦化市政府政务大厅230窗口)索取,敦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随时准备答疑。
七、挂牌地点 敦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敦化市政府政务大厅230窗口)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56027 联系人:刘志远 毛春燕 地址 :敦化市翰章南大街38号
敦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