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经潼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潼南县江北新城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
一、出让方式: (一)报名参与竞买的企业或个人在2家以下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二)报名参与竞买的企业或个人有三家以上(含3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独立购买,也可联合购买。
三、公告时间:2008年6月20日起至2008年7月9日止。
四、竞卖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时间:2008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7月23日15:30时止。 (二)拍卖时间由出让方另行通知。 (三)竞卖地点:潼南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梓潼镇东安大道电耐宾馆2楼)。
五、报名时间、地点: 竞买人在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7月21日工作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潼南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索取有关资料,办理竞买手续。
六、其他事宜: 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竞买的相应要求、价款支付等,详见《竞买须知》。涉及该地块的拆迁、安置、补偿、用地协调及交地等事宜由潼南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
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剑 、蒋惠 023-44555188
潼南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