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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宗地编号为舞储(2008)—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苗庄李天臣宅基地西、李爱民宅基地东侧。规划面积590.96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建筑密度<35%,容积率1.22,绿化率>26%,建筑平均层数6层,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19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2、编号为舞储(2008)—51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垭口文化路北段矿管局东侧、医药局家属楼北侧。规划面积1485.75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35%,容积率<1.8,绿化率>32%,建筑平均层数5.6层,出让年限70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47.1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该宗地自市政府批准使用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4日至2008年7月22日17时前,到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受理报名。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22日17 时,竞买保证金到期未交纳到位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准予竞买。
六、挂牌出让时间 2008年7月15日8时至2008年7月24日17时。
七、挂牌出让地点 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在挂牌期间允许多次报价。 3、竞买人竞买成交后按约定时间、地点交纳出让金,保证金可冲抵出让金,竞买不成交,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市国土资源局将于挂牌起始前5日内在媒介进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舞钢市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0375-8123026 联系 人:张全华 苗国正 宋彦峰 开户单位:舞钢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 行:农业银行垭口营业所 帐 号:209201040000161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补充公告
位于舞钢市垭口文化路北段矿管局东侧,编号为舞储(2008)--51号的宗地中有部分国有土地系违法用地。因违法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占用该宗土地中的部分国有土地建设住宅楼,我局已对违法占地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违法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土地内建造的两栋住宅楼(其中一栋为七层含地下室;另一栋为六层含车库)已由我局依法没收。为了规范我市的土地市场秩序,对已形成非法占地事实且符合城市规划的土地经市建设部门规划后按土地现状进行出让。 2008年6月24日,我局对包括舞储(2008)--51号的宗地在内的两宗土地发布了挂牌出让公告,遂后对这两宗土地进行了挂牌出让。在挂牌出让中,我们发现因工作疏忽,公告中未能详尽告知该宗土地按现状出让时,该宗土地的竞得人还必须购买依附在上面的已被没收的非法建筑物这一事项。为了体现挂牌出让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公告位于舞钢市垭口矿管局东侧,编号为舞储(2008)--51号宗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中止。该宗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将另行发布出让公告重新出让。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