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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土挂告(2008)第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意见》、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延吉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延吉市国土资源局现挂牌出让如下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三、挂牌地点 延吉市河南街延朝路228号延吉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土地大厦4楼)。
四、挂牌时间 2008年6月20日8时至2008年7月3日16时止。
五、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全部由竞买人负责拆迁安置补偿。
六、其他事项 本次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申请办理 凡参加竞买的单位或个人请持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并填写《竞买申请表》、《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13746;13504720165;13341522560 联 系 人∶崔权载 赵文秀
延吉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