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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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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宗地属于自有土地,已于2004年出让取得使用权。2.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挂牌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3.申请单位在申请前需与用地单位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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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设计要求详见规划图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18日到农垦哈尔滨国土资源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26日起至2008年7月18日向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17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21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为 2008年6月30日9时至2008年7月18日15时30分。
七、挂牌地点为 农垦哈尔滨分局一楼大厅 挂牌截止时间,有两个最高报价相同或竞买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9-1号 联系电话:0451-82280572 0451-82280571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分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