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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土让[2008]第0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2007年国土资源部39号令的规定,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对游埠镇游埠村住宅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无故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规划用途:住宅用地,楼层三层(具体按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三、出让年限:住宅70年。
四、出让方式: 公开招标(不得低于起始价),起始价为每平方米1200元。若报名不足三人,本次出让自行终止,届时不另行公告。
五、地块介绍: 本次共出让3套住宅,出让面积307 m2(建筑投影面积为准),其中A167m2/套;A2、A3120m2/套;共二种类型。具体出让间数根据招标报名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主持人当场决定。
六、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6月24日起至2008年7月14日15时止(休息日除外),游埠国土资源管理所。
七、招标时间和地点: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游埠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八、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同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每套人民币叁万元整(不计息),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在支付出让金时方可抵作出让金。
九、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其他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领取土地出让资料。
十、其他事项:招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须知。
十一、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联系人: 吴松友 蒋志忠 郎建中 联系电话:(0579) 88661679 88662321 13967903815 13706899176 13516841033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