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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经郊区人民政府批准,郊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见概况表)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的各宗地块均不接收联合竞买,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6月24日至2008年7月13日,自2008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郊区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获取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阳泉市郊区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自2008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在郊区国土资源局耕保股接受报价,具体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三)在挂牌出让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另行确定日期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08-4号宗地的拆迁, 由竞得人和李家庄村委会协商解决。 (二)本次挂牌出让均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三)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等。
郊区国土资源局 2008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