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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静(挂)2008-23号等 共6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具体地块情况详见附表)。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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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别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投资强度 (万元人民币/公顷) |
出让年限 |
挂牌起始价 (万元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期限 |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摘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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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津静(挂)2008-23号 |
静海县开发区内,物海道东侧 |
13303.14 |
工业 |
软木制品及其他制品制造 |
≥0.8 |
≥45% |
≤20% |
- |
≥625 |
50年 |
340 |
10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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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静(挂)2008-26号 |
静海县开发区内,广海道西侧 |
115007.97 |
工业 |
涂料制造 |
≥0.6 |
≥45% |
≤20% |
- |
≥1035 |
50年 |
2970 |
100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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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津宝(挂)2008-16号 |
宝坻经济开发区内 |
13333.41 |
工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7 |
≥40% |
≤20% |
- |
≥1500 |
50年 |
300 |
10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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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津宝(挂)2008-20号 |
宝坻区方家庄镇九园公路西侧 |
15203.96 |
工业 |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0.7 |
≥40% |
≤20% |
- |
≥1245 |
50年 |
330 |
10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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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津宝(挂)2008-21号 |
宝坻区高家庄镇宝平公路西侧 |
46799.99 |
工业 |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
≥0.7 |
≥40% |
≤20% |
≤50米 |
≥1600 |
50年 |
1040 |
21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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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津宝(挂)2008-32号 |
宝坻区大白庄镇九园公路北侧 |
21333.33 |
工业 |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
≥0.7 |
≥30% |
≤20% |
≤50米 |
≥1245 |
50年 |
480 |
100 |
2008年7月29日16:00 |
2008年7月30日17:30 |
2008年8月1日11:20 |
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津静(挂)2008-23号、津静(挂)2008-26号地块: 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津宝(挂)2008-16号、津宝(挂)2008-20号、津宝(挂)2008-21号、津宝(挂)2008-32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挂牌出让的各宗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2日,自2008年7月10日至2008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6宗地块均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8月1日,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窦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1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