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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8年7月24日至2008年8月26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大堂对编号为G15-08-009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土地总面积137779.4平方米(折合206.6691亩),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海徬村、二洲村、义学村,现状为已基本平整,地块东北角(靠村民住宅外)有小量零散的杂草、树木等青苗;地块东侧有一条南北走向的规划河通过;地块南侧临于“大寨河”河边。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规划指标详见《中山火炬高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编号:GC-[2008]0176)(下称《规划建设条件》)。 (二)按上述《规划建设条件》中第七点要求,该地块配备多项公共设施项目。其中托儿所和幼儿园(均共12班)的两个项目报建费由原产权人负责,上述该托儿所、幼儿园等的相关建设费用仍由竞得人负责。其他公共设施项目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该地块自交付竞得人使用之日起一年内,由竞得人对该地块进行整片(或整体)动工开发,如竞得人不按照本条约定的动工期限进行开发(或动工)而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竞得人日后开发该地块时,容积率在≤3.5范围内的,该地块容积率≤3.5以内的公建配套设施费、超容费由原产权人负责承担;容积率>3.5的,超出部分的公建配套设施费、超容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原产权人要求和便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日后开发区的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竞得人须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以竞得人为主要投资者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竞得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可直接办至该企业或组织名下。
三、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 挂牌竞投起始价为41326.931万元(即约200万元/亩)折楼面地价人民币857/㎡,每次最低竞价增幅为500万元。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
四、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500万元,竞投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可抵作第三期相应出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的,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8月25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五、地价款支付方式及收取帐号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分三期支付完毕: 第一期于2008年9月25日天内支付总成交地价款的30%; 第二期于2008年10月25日天内支付总成交地价款的40%; 第三期于2008年12月24日天内支付完剩余成交地价款。(保证金结转该期地价款)。 (地价款支付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地价款收取帐号: 收款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中山港支行营业部 人民币帐号-44001780502053000953-2222222
六、税费负担方式 竞得人需缴交总成交地价款3%的出让契税及2%的出让业务费。土地出让金市级分成45元/㎡合计620.0073万元由原产权人支付。
七、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竞得人付清总成交地价款之日起10天内,即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协议书》约定的标准将该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额外支付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补偿费用;成交地价款及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并确认土地交付后,竞得人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公开交易证明书》到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八、接受挂牌竞买报价申请时间(节假日除外): 起始时间:2008年7月24日上午9时整 截止时间:2008年8月26日上午11时整
九、竞买报价申请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4室(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
十、竞买资格及成交标准 缴交保证金的竞买人必须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报价申请并经确认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缴交保证金并报价且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如本挂牌文件中约定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即可确认成交;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即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出价最高者(如本挂牌文件设有保留价的,该报价须等于或高于保留价)为竞得人。
十一、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 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8月26日下午3时整。符合现场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于2008年8月26日下午2时50分前办理领取竞价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资格。
十二、挂牌资料索取地点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大楼200室
十三、其他: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是以现行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投;涉及本次挂牌的相关事项以本挂牌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国土房管大楼204室 查询电话:0760- 88361902 规划咨询电话:0760-85591111(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 0760-85330066赵生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307661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2008年7月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