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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静(挂) 2008-3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静海县开发区。 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宗地出让用地面积16620.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准入 产业类别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容积率≥0.6,建筑系数≥45%,绿地率≤20%。土地投资强度不小于人民币1035万元/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起始价为人民币430万元(本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16: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5日17:30。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出让地块的《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8年7月26日至2008年8月14日,自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08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27日10:00,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窦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1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