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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受委托,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定于2008年8月28日对编号为P21-08-9104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总面积1387平方米(折合约2.08亩),位于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现状为空地,地上有零星青苗及附着物,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至2077年8月26日。用地分六小块进行拍卖,各地块编号、面积及原土地证号详见附表。
二、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规划指标详见《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编号:详见附表)。
三、拍卖起始价 各地块拍卖起始价详见附表,每次最小竞价增幅为5000元。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
四、竞价方式、成交标准 本次拍卖按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价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保证金额及收取帐号 竞买人应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块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中山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合同》的履约定金,可抵作相应转让地价款;竞投不成交,保证金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8月27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 收款单位-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中山兴中道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人民币帐号-44001782301053000187。
六、地价款支付方式及收取帐号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将成交总地价款于2008年9月8日前支付完毕(含保证金结转地价款)。 地价款收取帐号: 收款单位- 中山市东区白沙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开户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白沙湾分社 开户行地址- 中山市东区白沙湾长江北路264号 人民币帐号-250013010000340
七、交易税费负担方式 交易税费参照市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引《空地买卖》中规定的标准, 全部由竞得人承担,实际交易过户税费以收费单位核定为准,所开的票据全部由竞得人处理。
八、土地交付及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全部成交地价款付清之日由原权属单位(委托方)按现状将建设用地交付竞得人使用,竞得人无须承担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如涉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由原产权单位负责。总成交地价款和相关税费支付完毕后,竞得人凭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出具的《公开交易证明书》到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九、现场竞价地点及时间 拍卖场地设在中山市国土房管大楼六楼619会议室,现场竞价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下午3时整。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必须于2008年8月28日下午2时50分前凭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办理领取拍卖号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拍卖竞投资格。
十、其它: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转让是以现行政策及收费标准为依据,竞买人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效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等方式竞投;涉及本次拍卖的相关事项以本拍卖文件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或拍卖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查询电话:0760-88327112(林小姐)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268290(窗口) 现场勘察电话:13078612255(罗先生)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 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09826、88307661
中山市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2008年7月29日 |